——信息化项目申请(西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西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效益,依据《西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外大发〔2016〕130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流程管理细则。
一、职责分工
1.各业务部门、二级学院(以下简称“用户单位”)负责本部门需求项目的申请,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技术路线、预期效益、经费预算等);经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用户单位负责提交校长办公会立项;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化项目的具体实施。
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学校信息化公共设施与应用平台项目的申报立项。
二、项目立项
1.每学年结束前,各用户单位应结合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前思考筹划并完成下一学年需求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并向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西安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 9 月 10 日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并提请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经审议通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方可申报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3.项目申报部门负责提请校长办公会立项审批。
三、项目建设
1.项目立项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进行项目招标等相关工作。
2.申报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公共平台的对接与数据交换等。
3.建立并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检查项目实施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如遇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等发生变更时,按相关规定提交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书面下达变更通知单。
四、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完成后,需经过自验、初验和终验三个环节。自验由项目承建单位依据合同要求进行整体运行测试和项目资料汇总,完成后提请初验;初验由项目申报部门组织,确认试运行效果和整理用户意见,完成后提请终验;终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并形成终验报告。
2.信息技术中心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技术文档资料(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需求分析报告、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按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要求进行备案归档。
五、项目维护
1.项目交付运行后,用户单位负责项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负责项目日常运行管理;负责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和维护;负责信息系统的培训和推广。
2.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为信息系统的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
3.质保期满后的项目维保统一纳入信息化建设维保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